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的要求,现将自动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各学科专业(领域)详细情况见附件。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署具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与我院吴老师(电话:17620135523,E-mail:zdhyjsgz@gpnu.edu.cn)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电话:020-38256458,E-mail:gsdyzb..."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3-04-02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的要求,现将自动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各学科专业(领域)详细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署具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与我院吴老师(电话:17620135523E-mailzdhyjsgz@gpnu.edu.cn)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电话:020-38256458E-mailgsdyzb@gpnu.edu.cn)联系。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最后须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检录审批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三、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或补录情况,将另文公示。

四、各学科专业(领域)、各调剂批次的拟录取名单公示将陆续更新,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


附件1.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表--电气工程(第一志愿).pdf  (公示期:2023年4月2日-4月16日) 

附件2. 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表--动力工程(第一志愿).pdf (公示期:2023年4月2日-4月16日)

附件3. 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表--公海555000线路检测(第一志愿).pdf (公示期:2023年4月2日-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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