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工作(新生除外)。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凡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但累计两学年拖欠学费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2、凡拖欠上一学年学费,并承诺在该学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欠学费,却未按约定时间缴清所欠学费者,但家庭发生意外变故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拖欠一年级学费者除外。
三、受助金额
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受助金额为4000元,困难学生受助金额为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受助金额为2000元。
四、申请流程
自愿申请的同学材料统一由各班助学委员在11月1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384575202@qq.com。
(一)附件1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二)附件2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需按照附件3国家助学金信息收集表填写说明填写)。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同学在11月15日下午5:00前到一教216核对中国银行卡号。
附件:
1.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3.国家助学金信息收集表填写说明
自动化学院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