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3 点击数:

  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5号)的要求,我院将推荐1名学生参加“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三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评选上报

我院将根据相关要求在学院范围内对各班推荐的候选学生组织评审,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二、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本科类)和安排赴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高职高专类)。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院资助。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推荐人数:1名。

2.报送材料:

1)推荐学生名单(见附件1);

2)学生事迹简介(模板见附件2,字数2000字左右);

    (3)相关支撑材料(例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技能证书等)。

3.各班助学委员于4月7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学生名单》和个人事迹(按照年级+班级+姓名命名)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1504054734@qq.com;于4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一教216,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

 

 

 

自动化学院

20184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第一实训楼4-6楼  E-Mail:gszdhx@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