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将推荐1名学生参加“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学校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

二、推荐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 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三、申报要求

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附件1)。例如:自动化学院-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自动化学院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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