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助学委员”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30 点击数:

各班: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助学委员评优办法》(广师学2016[9]号),现就2018-2019学年度“优秀助学委员”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班干部及学生助理。

二、评选标准

1.学习成绩优良,评优年度无补考。

2.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无旷课等违纪现象。

3.按时出席工作会议,无迟到早退现象.

4.工作责任心理强,密切关注、定期更新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及时上报二级学院。

5.工作有条理,做好每个学期班级困难学生育人提升活动的策划、开展和总结工作。

6.积极配合学生处及二级学院资助开展好各类资助政策、典型案例、育人成果宣传工作。

7.积极参加学生处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活动,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附件1)

2.学院奖助学工作小组根据各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按本学院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班干部及学生助理总数的15%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后,将初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召开会议确定优秀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有异议者,重新审核确定。

四、报送要求

请各班于2019年9月2日前将附件1—3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到助学助理陈春伶同学邮箱:1504054734@qq.com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助学委员考核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助学委员初审汇总名单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2018—2019学年资助工作学生干部汇总名单表

 

 

 

自动化学院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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