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助学委员评优办法》(广师学2016[9]号),现就2018-2019学年度“优秀助学委员”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班干部及学生助理。
二、评选标准
1.学习成绩优良,评优年度无补考。
2.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无旷课等违纪现象。
3.按时出席工作会议,无迟到早退现象.
4.工作责任心理强,密切关注、定期更新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及时上报二级学院。
5.工作有条理,做好每个学期班级困难学生育人提升活动的策划、开展和总结工作。
6.积极配合学生处及二级学院资助开展好各类资助政策、典型案例、育人成果宣传工作。
7.积极参加学生处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活动,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附件1)。
2.学院奖助学工作小组根据各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按本学院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班干部及学生助理总数的15%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后,将初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召开会议确定优秀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有异议者,重新审核确定。
四、报送要求
请各班于2019年9月2日前将附件1—3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到助学助理陈春伶同学邮箱:1504054734@qq.com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助学委员考核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助学委员初审汇总名单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2018—2019学年资助工作学生干部汇总名单表
自动化学院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