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7级毕业班: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对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此处仅指校园地贷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联系当地教育局或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一)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材料包括: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录取高校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系统导出)。
(1)申请
1、贷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5月3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5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在9月3日前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②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③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④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因休学、留级等原因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的请于5月30日前提交有效证件材料(如休学、留级通知书),以上学生材料需提交至自动化学院助学中心,最终由助学中心提交学生处助学科。
(2)材料上报
学生须在5月30日前完成《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1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504054734@qq.com。
学院需在9月3日之前审核提交,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还本付息。
(二)其它合同信息变更
1.就学信息变更
就学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借款学生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
2.账户信息变更
代理结算行模式下,借款学生续贷或其代理结算行账户需变更时,原代理结算行账户统一变更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下,不能进行账户信息变更。
3.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错误需进行信息变更的。
注意:借款学生发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时,开发银行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所在学院必须在开发银行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二、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5月20日及之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1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自动化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