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自动化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助金资格审核与发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19号)等文件精神,自动化学院对申报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助金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起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自动化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白云校区第一实训楼5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