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高已然、张振河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2-03-24 点击数:

我院2018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3班学生高已然(学号:2018104943206)、张振河(学号:2018104943207),2022年3月20日,申请外出后,未经批准私自延缓返校时间、无故晚归。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对无故晚归学生宿舍,经劝告或批评教育三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广师大防疫组[2020] 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校园管理的指引》中第2条“非必要不外出,学生外出要通过企业微信进行报备,离开校园当天不返校或离开广州的,须向辅导员请假,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第3条“离校、返校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离校。离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和登记制度;返校要主动及时如实向学院辅导员汇报”、第12条“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求其责任”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判,结合我院实际,现给予高已然、张振河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希望同学们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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