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晴等8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2-10-18 点击数:

我院2020级测控技术与仪器1班学生李晴(学号:2020104243032),2020级测控技术与仪器2班学生林宏城(学号:2020104243133),2020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3班学生刘逵达(学号:2020104923008),2021级智能电网信息工程1班学生杨德(学号:2021106043219)、陈维捷(学号:2021106043123),2021级自动化师范1班学生蓝霞(学号:2021106143308),2021级自动化2班学生黄焯宏(学号:2021106143107)、冯建辉(学号:2021106143108),在国庆期间未经报备私自离省、前往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区域。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期学生行为规范》广师大防疫组〔2020〕10号第一条、十二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晴等8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同学们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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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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