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2-20 点击数:
各班级:
现将2023年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手写意见拍照)将意见反馈给各专业助辅后统一反馈给王国斌老师。反映情况须客观实际,反映人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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