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4
作者:朱超睿
各班级:
现将2024年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手写意见拍照)将意见反馈给各专业助辅后统一反馈给朱超睿老师。反映情况须客观实际,反映人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自动化学院
2024年3月4日
附件【附件1:2024年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