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本学期第三周课堂考勤情况公示如下:
1.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对无故旷课学生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学期旷课累计10-19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0-29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0-39节,给予记过处分;累计40-49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超过60节(含60节),作自动退学处理。
2.根据《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三章 学业表现测评:旷课(学院备案、公假除外)每节扣学业分基本分1分。
3.若旷课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则纳入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若为预备党员,则纳入预备党员考察情况。
如对课堂考勤情况有任何异议或是意见和建议,请于此公示落款日期开始计算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辅导员朱超睿处。
自动化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