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汤珊珊 时间:2017-09-22 点击数:
各班:
2017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生活简朴;
(三)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成绩优秀(该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在班级前30%);
(四)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五)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必须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3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八)学院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完善学生资助信息,且能保证资料实时有效。
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在9月26日下午5:00前上交以下材料至学院辅导员汤珊珊老师办公室(白云校区一教216):
(1)《自强标兵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自强标兵个人事迹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自动化学院
2017年9月22日